恶意抢注域名如何认定?

随着域名注册数量的增加,域名纠纷也不断涌现,其中,比较常见的一种纠纷是恶意抢注。认定恶意抢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:首先,恶意抢注不同于抢先注册。域名注册通常遵循“先来先注册”原则,所谓抢先注册是指,域名由最先提出注册申请者所有和使用。而恶意抢注则答指域名的注册者注册域名,并非为了得到和使用,而是为了牟取不当利益;或者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域名。

首先,要判定是否属于恶意抢注。所谓恶意抢注,应具备zd以下两个条件:

(1)注册人与其注册的域名之间不具备法律上承认的必然的联系,即由于该域名被注册,将使得他人无法得到。所谓必然联系,就是说注册单位代理注册人有完善的证明。如代理人证明、单位注册证明等等。

(2)注册人通过其注册的域名获得了非法的利益,或者使他人蒙受了不应有的损失。

恶意抢注域名如何认定?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

如果某一域名注册被认定为“恶意抢注”, 可以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证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,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委员会,提起域名争议解决,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;法院视其情节分别予以个人或单内位的罚款、停止其网上活动、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,情节特别严重的,可以考虑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。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包括国家明令禁止之容情节,例如在抢注的域名网站内进行非法活动等。

其次,如果不属于恶意抢注的域名争议,也就是说注册人事先不知情,或是驰名商标等,可以在域名争议处理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。调解不成的,应本着保护先注册方利益的原则做出裁决。